各研究生培養學院:
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和勇于創新,做好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根據《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科教〔2019〕19 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關于印發〈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委規〔2020〕2號)和《上海師范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細則(2021年修訂)》的精神,我校將開展2021年度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辦法
根據《上海師范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細則》(2021年修訂)規定及各學院評審實施細則開展評審工作。
請各研究生培養學院根據《上海師范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細則(2021年修訂)》(附件1)以及各自的學科特點及具體情況制定本學院的具體評審實施細則,對研究生的各方面實際表現進行綜合評定。其中,研究生成果發表和重要競賽獲獎等情況,非畢業班研究生為上一學年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取得的成果,畢業班研究生為2020年9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前。
二、評選對象
學業獎學金的評選對象為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正常學制內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本年度,2021級新生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為每人3200元,新生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為每人10000元。
三、評選原則
各學院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領導,確保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順利完成。
四、材料要求
1. 2021級研究生無需填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019級、2020級研究生(含博士、碩士)擬申報一等獎或二等獎者,需填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2)。特別要注意的是,《申請審批表》中所填材料包括成果發表和重要競賽獲獎等情況,非畢業班研究生為上一學年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取得的成果,畢業班研究生為2020年9月1日至申報截止日期前。
2. 擬申報一等獎、二等獎學業獎學金的研究生,按所在學院要求,請填寫完整的《申請審批表》(紙質稿貳份),并提供相應的成果復印件上交所在學院。
3. 各學院負責老師按要求于11月25日17:00前將《2021年**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報告》、《2021年**學院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生匯總表》、《2021年**學院取消學業獎學金享受資格的博、碩士研究生匯總表》的紙質稿和電子稿,報送至研究生院/部(行政樓508室),聯系電話:64322290;電子稿發至luqi@shnu.edu.cn。各學院必須按時上交材料,過期視為放棄評選資格。
申請研究生必須遵守學院通知的截止日期,將各類材料提交所在學院。逾期不補。
附件:1.
上海師范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細則(2021年修訂).pdf
2.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審批表.doc(擬申報一等獎、二等獎者填寫)
上海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1日